企業所得稅利息扣除標準
企業所得稅采取收入來源地管轄權和居民管轄權相結合的雙管轄權,把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分別確定不同納稅義務。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企業所得稅利息扣除標準,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企業所得稅利息扣除標準
1、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可據實扣除。
2、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允許扣除。
3、關聯企業利息費用的扣除:
(1)借款金額不超過權益性投資的2倍或5倍(金融企業為5倍,非金融企業為2倍);
(2)借款利率不超過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企業能夠按規定提供相關資料并證明交易活動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或者企業的實際稅負不高于境內關聯方的,其實際支付給境內關聯方的利息支出,不受債資比的限制,但是仍需要滿足一般原則,即借款利率不超過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
4、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在稅前扣除。
綜上所述,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發生的借款利息費用包括向金融企業和非金融企業借款利息費用,也涉及到向關聯企業和非關聯企業的借款利息。對于所有的利息支出在稅前扣除是有具體的規定的。
企業所得稅的定義是什么
企業所得稅是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居民企業及非居民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其生產經營所得為課稅對象所征收的一種所得稅。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個人獨資企業及合伙企業除外。
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的免稅收入與不征稅收入區別
1、本質不同:免稅收入是指屬于征稅范圍內,但是由于享有稅收優惠政策而免除其納稅義務的收入。不征稅收入是指本身就不屬于征稅范圍內的收入;
2、內容不同:不征稅收入主要包含依法收取且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以及其他國務院規定的不征稅收入;
3、稅前扣除處理不同:免稅收入所形成的費用、折舊能在稅前扣除。不征稅收入所形成的費用,不能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有哪些項目
1、符合免稅條件的居民企業間的紅利、股息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2、國債持有期間的利息收入;
3、符合免稅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非營利收入;
4、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獲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紅利、股息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以上四點就是企業所得稅的免稅收入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