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房產證辦理流程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置房房產證辦理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安置房房產證辦理流程
第一步:房地產評估。到所在縣區或市的房產交易大廳。辦理這項時先要決定由誰負責評估費用,買賣雙方均可,申請人要填委托書,提交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土地證原件及復印件、房屋平面圖(在房產證的較后一頁的圖)、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原件在提交后可拿走,自己保管以防丟失,留復印件在交易大廳即可。評估由所在的市一級房產評估機構負責,由于要評估的多,往往得等一段時間。評估費占房產評估額的0.5%,交完錢后給你兩份評估報告。
第二步:交營業稅。到房產所在的地稅分局或地稅所辦理。需提交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買賣雙方身份證復印件、房產評估報告。(普通住房滿5年免征,不滿5年差額征收;非普通住房不足5年全額征收,滿5年差額征收)
第三步:辦理房產證過戶。到房產交易大廳辦理,需提交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土地證原件及復印件,房屋平面圖(在房產證的較后一頁的圖,要把里面內容擋住復印成空白表),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完稅證明(地稅上給的東西),房產評估報告。這是需要買賣雙方都到簽字,按手印,結婚的需要帶上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及復印件。交易費,按房屋3元/平方米收,簽完字后,還需要到當地財政局交契稅。
第四步:領取房產證。需要交登記費80元,工本費10元,印花稅5元。
安置房幾年能辦房產證
拆遷安置房一般要5年才能拿到房產證,拆遷安置須持有住房滿5年之后,繳納土地出讓金和契稅等稅費,才可以辦理商品房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等。拆遷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后才可以進行。
根據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安置房的房產證多久能辦下來
安置房可以取得房產證的,只是一般辦理時間較長。一般拆遷安置房滿5年后,在補繳了土地出讓金后,就可以辦理房產證,辦理房產證之后就變成商品房性質,可以上市買賣。
拆遷安置房是指政府出于城市建設、土地規劃的需要而將被拆遷人的房屋予以征收并拆除,通過產權調換的方式為被拆遷人提供原住地段或附近地段的房屋。政府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可以進行上市交易,無房產證賣方將無權對房屋進行處置,同樣也不能享受房屋帶來的利益,對于買房來說,也不能有效的避免一房兩賣的項目。
但具體實施過程中,要看地方政府當時手頭的用地指標情況,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執行的不一樣,具體應該按照當地政府的規定執行。
購買安置房有哪些注意事項
1、政策規定:安置房分為兩大類,其中一類便是市政工程建造的。因此要特別注意相關的政策規定。
2、房屋質量:安置房一般利潤有限,承建方為增加利潤可能會偷工減料,因此房屋的質量問題也要特別注意。
3、產權共有人:共有人在房產交易中極易引發風險。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特別注意,一定要來源明確,屬權清楚。
4、房產證問題:首先應該明確安置房的土地性質為國有可以辦到產權證。有房產證的安置房買賣才是合法的,沒有房產證就是小產權房,購房者權益也是無法得到保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