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買賣的條件是什么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置房買賣的條件是什么,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安置房買賣的條件是什么
安置房未滿5年的話,不可正式上市交易,而5年的時間是以購房家庭所取得的契稅完稅的憑證時間或安置房發證的時間為準。若購買的安置房住滿了5年,并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核準,滿5的安置房,只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再將安置房轉為商品房之后,就能合法進行銷售了。
若是安置房未住滿5年的話,在買賣時所簽署的合同或協議是無效的,不受我國合同法的保護。此外,安置房在5年以內,因繼承、贈與或離婚等原因需要變更房屋產權的,那么,受讓必須符合安置房申請購買條件,并經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批準,辦理安置房變更登記手續,原安置房性質不變。
安置房買賣的注意事項
1、房價上漲容易誘使賣方違約。按照政策的規定,賣房者要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夠將房屋過戶給買房者。當房價大幅上漲之時,賣房者完全可能違約將房屋再次賣給出價更高的買方。
2、買方無法取得房屋再度拆遷的補償利益。在城市擴展的過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遷安置房再次面臨拆遷也并不鮮見。從法律上來講,拆遷補償款應當仍然屬于賣方。因此,賣方在已經收取了購房款之后,仍然有權利獲得拆遷補償款。
3、易受不確定因素影響。交易時間過長,則許多不可預見的因素都將誘發糾紛。如果在完成過戶之前,賣房人死亡了,而賣房人的繼承人對于該買賣合同產生爭議,買房人為了完成過戶,就不得不與從未謀面的繼承人進行交涉。最終,買房人將不得不選擇通過訴訟來解決問題。
4、如果沒有房產證,一定要看拆遷協議以及其他手續,并在合同里約定協助辦理房產證,否則承擔違約責任。最好將買賣協議進行公證,降低風險。
5、簽訂買賣合同的時候,除了一般條款外,還要明確支付方式以及延遲交房等事項,最好找律師或者專業人士把把關。
購買安置房要注意什么
1、因交易時間漫長,房價變動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為謀取更大利益,將房屋房價賣給他人,并在可以過戶交易時先行過戶給他人,那么購買方就很難實現購房,只能主張債權。
2、家庭成員內部可能對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有異議,萬一協商不成,可能起訴到法院解決,最終確定的合法權益人是誰還無法確定。
3、這類房子的房屋產權是屬于個人的,但是它的所有權是有限制的,也就是說在一定期限內(一般情況下是5年),房子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如果拆遷安置房取得房權,并且沒有規定限制對外出售,或者限制轉讓5年的期限已滿,這樣的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沒什么區別,這樣的安置房可以買賣。
4、在購買方等待過戶的漫長時間內,有可能發生因出售方自身債務糾紛,導致房屋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
安置房的分配程序
1、公布安置戶騰空交房時間順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號及特殊困難戶安置對象;
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時間、地點;
3、發放分配安置房選號通知單;
4、由拆遷戶憑通知單選擇安置房號,由工作小組組長填寫安置房分配證明,組長簽字確認,由開發區管委會分管負責人審核簽字;
5、拆遷戶憑安置房分配證明到開發區征遷辦辦理結算手續,征遷辦出具銀行繳款單,拆遷戶到指定銀行交購房款;
6、拆遷戶憑銀行繳款憑證到財政局確認交清房款后開具收款收據;
7、拆遷戶憑安置房分配證明及財政局開具的能證明交清房款的收款收據到拆遷辦開具交房通知單;
8、拆遷戶憑安置房分配證明和交房通知單到小區物業公司領取安置房鑰匙。
